敦化市“90后”小伙陈某约见女网友后,在明知该女网友智力缺陷的情况下,还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自己也因此惹来了牢狱之灾。日前,敦化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四年。
2013年11月19日12时许,被告人陈某通过QQ聊天结识了女网友朱某,朱某发出见面邀请,陈某欣然同意。见面后,陈某见朱某与正常人并不一样,仍然带着其吃饭、唱歌。次日凌晨5时许,陈某带着朱某在敦化市某旅店内入住,随后陈某强行与朱某发生了性关系。11月20日22时许,朱某称肚子疼,便打电话联系了父母。其父母赶到后,发现女儿举动异常,因知道女儿智力有缺陷十有八九是吃了亏,便跟陈某进行理论,继而与陈某发生冲突,随后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在公安机关询问过程中,朱某陈述了自己被强奸的过程,陈某也供述了自己强行与陈某发生性关系的犯罪事实,可是在庭审中,陈某又否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陈某和其辩护人均辩称,朱某是自愿与陈某发生性关系的,并且朱某能供述事情经过并不存在智力缺陷的问题。因被告人陈某所陈述强奸罪行与被害人朱某陈述相吻合,且经鉴定,被害人朱某先天智力缺陷,性自我防卫能力削弱,故陈某与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四年。
12
“80后”小情侣孙某和张某,为了谋取财物,以干爹、干妈的名义教唆未成年人进行多次盗窃。令这对小情侣没有想到的是,虽然二人没有实施盗窃,但是这种教唆行为同样触犯了法律。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
被告人孙某今年30岁,敦化市人,曾因犯敲诈勒索罪,于2005年5月9日被敦化市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六个月。被告人张某今年26岁,黑龙江省宁安市人。2012年10月,孙某和张某得知未成年人小浩(化名)是单亲家庭,缺少关爱并辍学在家,便将小浩认作干儿子。2013年3月,为了谋取钱财,孙某和张某多次唆使小浩在敦化市城区、乡镇居民区及门市房内,以撬破、翻窗、砸门等手段,实施盗窃现金、相机、衣物等15起,涉案价值2万余元。盗窃后,孙某和张某向其索要赃款共计8000余元及赃物数码相机一台、香烟几盒。2013年3月16日,公安机关将正在实施盗窃的小浩抓获,经讯问,小浩说出了干爹、干妈教唆的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张某教唆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实施盗窃,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