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地出让”十年隐疾爆发 富力在津身陷“强拆门”
2015-11-04 10:03:24   中国房产网   评论:0

  摘要:8月14日发生的一桩暴力拆迁事件仍在天津持续发酵。十余年间,该宗当年的天津“地王”在出让、转让过程已不断埋下层层诱因,早年“毛地出让”的隐患也在一夜之间爆发。

  本报记者 刘敏 天津报道 10月27日,天津外环线边“大梅江”板块的西青区江湾路上,绵延6千余亩的地面分布着富力津门湖地产项目的数个区块,在一处待开发区域内,一些高层住宅与联排别墅正在施工,不远处,一片足球场大小的废墟异常明显,拆毁不久的断壁残垣和钢筋水泥交错的缝隙中,还能看到冰箱、自行车、铁柜等日用生活器具,废墟上零星搭建的几个小棚子内,几名老人蜷缩而坐。

  “两个多月前,这里还是50来间平房,原来天津振华毛纺厂的6户职工家庭住了20多间,80年代毛纺厂建厂的承建工程队用于办公和仓库的大约30间,已经居住二三十年了,突然富力工作人员开几台挖掘机把这些强拆了,当时连身份证、钱包都没法儿取,统共得有几千万的财产都毁了”。一名姓杜的老工人这样告诉记者,他是当时现场亲历者之一。

  “大梅江”区域是引领天津地产界十年的典型“富人区”,比肩深圳大梅沙,富力津门湖则是香港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力地产)旗舰“地王”项目之一,为何一直以来规范平静的区域内会突发如此极端事件,《华夏时报》记者调查发现,早在该宗“地王”出让、转让过程中就埋下了层层诱因,早年“毛地出让”后留下的权属争议一夜之间酿成强拆,其演变过程发人深思。

  强拆后的权属争议

  被强拆的几十间地面建筑,占地约6至8亩,从上世纪80年代起至90年代末,陆续由天津振华毛纺厂6户老职工及毛纺厂建厂时承揽工程的河北深泽县建筑公司杨寿恒建筑队所建。

  据8月14日当时在场的杨寿恒建筑队几名仓库工作人员讲述,当天上午10时许,天津富力地产富力津门湖项目负责人带领一群人开着两台挖掘机突然到此强拆院墙,随后被赶来的派出所警员制止。但大约下午一点半左右,又有50余名人员驾驶四台挖掘机进行强行拆除,到下午3点多拆完后,该公司库房内价值约数千万元的物资、房屋内存放的历年公司账目和档案材料、2700余万元的债权凭证原件等财务资料已经全部被埋压在废墟中。

  “据参与这件事的部门说明,我们属于是拆除我们自己产权下的房屋,这是正常的,因为土地款我们已经交了,这块地的土地证我们也有,包括地块儿上的地上物也都是在我们公司的产权下”,富力天津公司公关部一名姓吴的负责人对《华夏时报》记者称,“至于说原来有人居住在那儿,经了解是有些闲散人员抢占了我们的房屋,有一段时间了,现在我们需要用这块地,需要拆除在我们公司名下产权,就和您买了一间房,房子赠了一个后院儿,你对自己房子进行一些拆改,当然除了进行主体的改动之外,比如钉个钉子什么的,是不需要跟谁打招呼的”。

  当记者提出能否出示上述提及的相关依据时被告知:“津门湖已经销售很多年了,土地证、产权等都在相关部门有备案,可去国土房管部门自行查询。”而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拒绝了记者的采访查询。

  “这种做法与说法都是不对的,强拆是近年来国家不断强调明令禁止的,即使你认为自己买了这块地现在权益受到侵害了,或者是有争议,也只能通过去法院起诉,经过判决后由法院来执行。”拆迁法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才亮对此表示。

  记者对遭强拆房屋内居住者的情况也进行了调查,据住户付胜义儿子付超讲述,其父是1980年前后到天津振华毛纺厂工作,到1994年左右户口经农转非落到了厂里,就在被强拆的位置,当时厂里按落户先后顺序分房,付胜义一家因落户得晚没有分到家属区楼房。“向厂里申请时厂里给划了一块地让我们自己盖,盖好后一家人就一直居住到现在”,付超称。据了解,遭到强拆的6户家庭当年基本是同一批进厂职工,除建房时间和家庭成员人数稍有差异之外,大家的情况基本一样。

  原河北深泽县建筑公司杨寿恒建筑队负责人杨寿恒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以物抵债协议,协议显示,原天津市振华毛纺织厂于1987年11月26日将大约七亩地的砖混围墙及几十间房屋转让给杨寿恒建筑队,以抵偿拖欠其的工程款。

  “以物抵债的形式抵偿债款法律上是认可的,上世纪80年代时对于土地转让国家还没有实行招拍挂制度,协议转让意味着是有效的,即使后来没有补办土地房产证也不能说明当时的权属关系没有发生变化”,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择鑫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益水对此分析道。

  “快30年了,这里一直是我公司办公和仓库所在地,并有7、8个工人和家属长期居住,公司的机械设备、账务凭证等都存放在这儿,而富力接手土地开发还不到十年”。杨寿恒称。

  据了解,天津振华毛纺厂隶属天津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已停产多年,后被并入天津仁立毛纺厂,记者获得的一份“关于仁立毛纺厂周边深泽仓库及院内居住情况的说明”显示,遭强拆者最早于1985年就已到该处居住。值得注意的是,该说明于2009年7月由天津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向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出具,据强拆受害人称,当时相关部门一一来找过他们谈拆迁安置与补偿,但没多久又没了消息。

  追源“毛地出让”

  记者梳理调查发现,此次大规模强拆的爆发,实际上在其所在土地的出让、转让过程中就埋下了层层诱因。2004年,天津盛行大宗土地出让,公开资料显示,当年单幅出让土地面积最大的是编号为津西友(招)2004—059地块,当年出让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此后十余年,天津鲜见如此规模的单幅土地出让,现在发生强拆的区域就在其中。

  据了解,该地块在最初从国土部门摘牌时的出让方式为“毛地出让”,即土地出让时尚未完成宗地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拆迁安置工作本来依法应由政府负责,而“毛地出让”则是将相应的拆迁安置工作交由开发商或是指定的机构负责,部分企业在预期地价涨幅大于融资成本的时候,会主动低价获取毛地以期获得长远收益,但拆迁安置工作基本无法按时按规完成,实践中大多拆迁冲突和拆迁事件多是由此引发。

  当时该块土地摘牌者为区域地产龙头企业天津万隆地产,天津万隆以39亿人民币取得该地块后开发的项目为“梅江湾”,一期开发完后,因资金缺口过大以及万隆开始向海南、安徽等地异地扩张,天津万隆开始为转让项目寻找买家。彼时正值富力地产在全国激进拿地期间,2007年夏天,天津万隆与富力地产达成转让“梅江湾”项目的协议。

  2007年7月3日,富力地产公布该土地收购方案,其收购成本约为人民币50亿元。收购后“梅江湾”项目所属的天津万隆集团子公司天津耀华投资发展公司成为富力天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此实现了剩余土地的再次转让,原天津万隆“梅江湾”项目自此成为富力津门湖项目,成为富力当年收购的三大“地王”之一,此后8年间,富力又陆续对该地块进行分期开发,因“毛地出让”而遗留的拆迁安置补偿事宜随着时间推移被有意无意无视。

  天津市土地房管部门资深人士对记者介绍,在天津各区,政府实施的拆迁过程中一直执行“远年无契证”原则,即对于历史原因早年形成的建筑房屋,遇拆迁时一般按有证房屋予以补偿安置。2011年国务院公布的新拆迁条例中亦有相关内容,同时明确取消行政强制拆迁。

  “近期国家再次明确,对于强拆、暴力拆迁的指挥者、策划者、实施者,必须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需承担刑事责任。” 拆迁法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才亮称。据了解,目前,对发生在富力津门湖待开发区域内的这次强拆,公安机关已受理报案,本报对该事件将继续关注调查。(来源:华夏时报)

责任编辑:xuejun  来自: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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